为什么要进行脑卒中康复?


过去许多年来,医学界和普通老百姓都认为脑细胞虽然很多(一般认为有约1000亿个),但它没有“再生”能力,也就是说“死一个少一个”,脑子坏了就没有救了,因此,脑卒中后,“死亡了的脑细胞的功能是不可恢复的”。于是,脑卒中后只要抢救活过来了,也就只好“去疗养院”或“回家静养”,结果只能是“听天由命”了。但是近几十年来,医学对大脑的研究越来越多,发现大脑的功能仍然是可以“塑造”的,相当一部分功能是可以“重建”或“恢复”的。

医学界开始摸索出一些“规律”,可以使相当一部分脑卒中患者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来:孩子能恢复到“上学”;中年人能恢复到“上班”;老年人恢复到“基本生活自理”。这就大大减轻了发病率、死亡率、致残率非常高的脑卒中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压力。现在我们国家实施“独生子女”政策,家庭大多是“4-2-1”结构(一对中年夫妇,上有四个老人,下有一个子女),试想家里有一个老人脑卒中“偏瘫在床”,可能这个家庭就“乱了套”。但是如果这个老人经过“康复医疗”达到“生活基本自理”,就等于“解放”了这个家庭。一般估计我国每年至少有200~250万新发的脑卒中患者,积累起来有脑卒中后功能障碍的患者可能近1000万。如果通过康复处理,能使500万脑卒中患者基本生活自理,可以设想这是多大的贡献了。这就是为什么全世界的各个国家,也包括我国,都在大力发展脑卒中的康复医疗的原因。

过去我国医疗条件还很落后,人们就医的观念就是救命,而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,医疗环境的改革,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,我国的康复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,也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和家属具备了康复训练的意识,各大院校也纷纷设康复医学专业,各大医院也陆续开展康复,为我国的康复事业提供技术基础。


脑卒中后什么时候开始介入康复治疗?


过去的观念是病人都躺了一个月或者出院了再进行康复训练,这样导致康复效果很有限。

现在的医学观念一般主张在病情稳定2~3天后开始康复治疗,这里的关键问题是“病情稳定”即无论基础疾患、原发疾患、还是合并症和并发症,都必须尽快稳定下来: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等生命体征在正常范围里,常规的化验(包括内环境,如水、电解质)在正常范围内,患者又没有严重的言语和认知功能障碍,那么就应当及早开始康复性的处理了,即可在康复医师的指导下开始正规的康复训练。即使是昏迷的患者,只要生命体征稳定,被动性和预防性的康复处理就必须尽快跟上,如定时翻身、关节的被动活动及良好肢体的训练等。一般认为康复训练必须从早期开始,开始得越早,功能恢复的效果越好,病情稳定后超过2周的卧床,即可产生“废用综合证”(如肌肉萎缩、心肺功能退化、神经功能退化、褥疮等)。

临床上常遇到好多家属不让病人离床下地,久而久之腿部挛缩,无力负重。反之越早下地,可使下肢负重机能越早恢复,为步行创造条件。卒中患者如果一味长期卧床静养,易导致肌肉和神经的继发改变,如肌肉萎缩、关节挛缩等,给康复带来困难。事实上早期康复可以让90%脑卒中患者恢复大部分机能,可以生活自理及恢复步行能力。

有资料显示,脑卒中病人康复训练开展得越早,功能恢复得越好。如果早期不注意卧床的瘫痪肢体的位置,就会出现痉挛、关节变僵硬,影响功能恢复。

但及早康复不是不问青红皂白地“蛮干”,而是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科学、规范地康复处理,否则将引起“误用综合征”。例如,脑卒中患者常有上肢屈肌张力高,甚至处于痉挛状态,手指、手臂向内屈曲,不能伸直,但有些病人由于不懂康复知识,在本应锻炼手和臂的伸展功能时,却使用一种练握力用的“橡胶圈”拼命地练手的握力或用各种方法练习拉力,结果是强化了屈肌,越练手指和肘关节越伸不直,长时间锻炼的后果是加重了手和臂的病态姿势和功能障碍,纠正起来很费劲。

在临床上这种患者很多,在一些意识比较薄弱的医院,很多医生都不懂的这些道理,导致很多患者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后遗症,给康复训练带来很大的麻烦,也影响到患者的功能的恢复。所以在早期的患者应该咨询康复医生,及早进行康复训练,争取把患者的功能得到最大的恢复。